宋書十四列傳
二十五史風流人物--南朝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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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 宋書十四列傳
版本 - 中文書
刊號 - CNFZNQF06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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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書》,二十四史之一,由南朝梁沈約(441─513年)等人所著。沈約學術淵博,才華出眾。齊武帝永明五年(487)奉詔撰《宋書》,寫成本紀10篇、列傳60篇、志30篇,共一百篇。記事始於宋武帝永初元年(420),下迄宋順帝升明三年(479),記載了南朝劉宋政權60年的史事。他根據宋的何承天、山謙之、蘇寶生、徐爰的《宋書》,進行增刪、訂補工作,將宋末十幾年的史跡加以補充,撰寫中大量抄錄了徐爰的宋書,因此七十篇的人物傳記以一年的飛快速度完成。

《宋書》保存了很多的史料,包括當時的詔令奏議、書札、文章等,參考價值很高。沈約在《宋書》各志中的敘述,經常溯及到魏晉時期,這完全可以彌補《三國志》等書的缺陷,同時因為志才是沈約親自創作的部分(人物傳記多抄前人徐爰之宋書),所以志的價值最高。《宋書》的志有八類,包括《律曆志》、《禮志》、《樂志》、《天文志》、《符瑞志》、《五行志》、《州郡志》、《百官志》,號稱《宋書》八書,份量占全書的一半。《宋書》志的部分上溯先秦,魏、晉尤為詳盡,記載了不少詔誥、奏疏和古代樂曲、歌詞等珍貴資料。余嘉錫稱贊《宋書》志是「史家之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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