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 論法的精神
版本 -
中文書
刊號 -
H0SZ77NA3FD
發行 -
2015-09-02
《論法的精神》出版后不到兩年就印行了22版,多種外文譯本也相繼問世,成爲風行世界的經典之作。由於書中鮮明的立意、尖利的筆鋒、辛辣的譏諷深刻地觸動了統治階級的利益,從而引起了反動統治階級的敵意,教會和耶穌會對他恨之入骨,巴黎大學還將它列爲禁書。爲此,孟德斯鳩在1750年匿名發表了名爲《對論法的精神的辯護》一書。對反對統治階級的惡意中傷予以回擊。
《論法的精神》中的理論和思想對世界資產階級革命運動產生過極其深遠的影響。尤其是其中提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分立,相互制衡,保障公民自由這一膾炙人口的理論爲歷代資產階級所嘖嘖稱道。首先運用孟德斯鳩的理論建立資產階級國家的是美國。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領袖們都對《論法的精神》爛熟於心,而且將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理論訂入憲法。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發佈的《人權宣言》中也宣佈沒有三權分立就沒有憲法。
19世紀末,中國資產階級改良派開始接觸18世紀西方資產階級啓蒙主義思想。中日甲午戰爭之后,以康有爲爲首的資產階級維新派倡言變法,在他的《戊戌奏稿》中便明確提出了孟德斯鳩的君主立憲思想。雖然戊戌變法歸於失敗,然而中國腐朽沒落的封建王朝終於還是被孫中山爲首的新興資產階級發動的辛亥革命所推翻。孟德斯鳩的資產階級憲法論以及法制觀念也曾深刻地影響過民國時期的憲法和法制。只需稍稍留意一番當時的憲法、民法、刑法的內容,就不難發現許多內容都源於《論法的精神》的重要思想。
孟德斯鳩( Charies 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1689-1755),法國資產階級啓蒙思想家、法學家。歷任波爾多省法院法官、院長和法蘭西學院院士。他生於貴族家庭,幼年學習過古希臘語和拉丁語,后來專攻法律。1716年孟德斯鳩繼承伯父的子爵爵位和法院院長職務。在工作中,他認識到封建法律是爲王權服務的,開始懷疑法律能否做到真正公允。1728年他辭去法院院長職務,從此他潛心讀書,涉獵各類學科,獲得了廣博的學識。他到歐洲各國旅行,深入研究英國的憲法和議會制度,爲《論法的精神》收集資料,耗時20年。經過精心的醞釀和準備,於1748年完成並發表了《論法的精神》這一社會學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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