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四)原百家公案
古典刑案推理小說--包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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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 - 包公案(四)原百家公案
版本 - 中文書
刊號 - FGHQ6SHQ3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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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全名增像包龍圖判百家公案,為中國古代公案小說,由明朝安遇時等所作。以宋朝清官包拯為主角,敘述了百餘個包公斷案的故事。

該小說塑造了清正廉明的包拯形象。該小說對後來的《三俠五義》有重要影響。胡適在《三俠五義·序》說包公「是一個箭垛式的人物」,民間的傳說將各種各樣的斷案故事都射到他身上,元代有關漢卿的《包待制三勘蝴蝶夢》、《包待制智斬魯齋郎》,無名氏的《包待制陳州糶米》,鄭廷玉有雜劇《包待制智勘後庭花》,。胡適說《宋史》只記包拯「 割牛舌」一案。

《包公案》與《施公案》《鹿洲公案》並稱「三公奇案」。明代成化年間有公案小說《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增像百家公案全傳》,最早的《包公案》版本是明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 朱仁齋與耕堂刊本,前附有《國史本傳》、《包待制出身源流》。清代嘉慶年間的《萬花樓》也是類似《百家公案》。

《包公案》一書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推理小說。

《包公案》的題材,部分來自民間流傳的包公故事,也有部分采錄自史書、雜記和筆記小說中的有關材料而加以編排敷演成篇的。包拯,歷史上實有其人,廬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宋仁宗時,曾官監察御史、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樞密副史等。《宋史·包拯傳》稱他「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日:『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公在開封府尹任上,以清正廉潔著稱於世,深得百姓愛戴。有關包公的民間傳說廣為流傳,宋元以來以包公為題材的文學作品大量出現,包公形象不斷被豐富、被理想化,成為封建社會中最著名的清官形象。這種現象是有其歷史和社會原因的。在漫長的封建專制重壓下生活的民眾百姓苦不堪言,他們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寄托在「明君」和「賢臣」身上。帝王的生活對百姓來說是既陌生又遙遠的,因此,清官、賢臣便成為百姓理想的寄托,並在各種文學藝術形式中成為主角。

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寫他秉公執法,清正廉明。通過他審理的一系列有關「人命」、「姦情」、「盜賊」、「爭占」等類案件,作者塑造了一個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其中有些故事判斬了皇親國戚,如《黃葉菜》、《獅兒巷》;有的故事揭露了土豪劣紳的狠毒凶殘,如《栽贓》、《鬼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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